肠癌患者手术失败死亡 尸检未见肠癌 背后真相让人惊讶万分(7)
昆明医学会经现场调查、鉴定、分析指出,云南省肿瘤医院在为患者王卫东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过失:1、术前对手术风险评估不到位,术前未行肠镜检查,未能进一步明确直肠癌病灶的大小、位置,致使在术中分离直肠远端肿瘤时,出现左侧髂内静脉远端及骶前静脉丛出血;医患沟通欠充分,手术方式由腹腔镜下直肠癌根治术变为开腹探查术未告知患者家属;病历书写不严谨,时间位点前后不一致。
该鉴定书提到,患者王卫东直肠癌,行化疗及靶向治疗后手术存在一定难度及风险,术中出现大出血后,医院多学科联合止血及抢救治疗,无法止血后采取纱布填塞压迫止血,术后转ICU治疗,诊疗措施符合医疗原则。
最终鉴定结论显示,医方存在上述过失与患者王卫东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,医院对患者的死亡负次要责任。根据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(试行)》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,医院负次要责任。
然而,对此鉴定结果,医患双方均提出异议。
医方认为,王卫东经化疗靶向治疗后,手术难度较大,且易出血,这是医学界客观公认的事实,医务人员对王卫东的手术及抢救措施等诊疗行为、诊疗流程都符合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。没有所有手术百分之百的全部成功,这不是医疗事故,关键是病人在手术中发生的意外。杨之斌说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