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上8天班辞职要公司赔偿100万 网友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??
主张合法权利就该被嘲笑么?只许公司压榨,不许员工索赔,非要塑造成碰瓷的,才能心满意足么?知道不会成功,也许在赌气发泄,不这么去要又能给多少呢,加班费都没有!!
7月19日,成都,李某月薪4千,包住宿。入职工作仅8天,他以生活条件差、公司不肯预支生活费为由提出辞职,公司与其结算600元工资。
于是,起诉要求公司:支付当月工资4000元、经济补偿金2000元、支付赔偿金2000元;加付赔偿金8183.3元、支付失业赔偿金100万元,共计1016183.3元。
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8天工资及加班工资共计1369.45元,李某不服上诉。二审法院认为,李某是无理要求。于是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