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伙自称包养大爷要退款 法院判了 背后真相实在令人感到惊愕(4)
未提交证据证实存在包养
法院审查认定为服务协议
2022年10月21日,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对小欧、陈某的民事纠纷作出了判决。法院经审查认定,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的服务协议,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并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,该协议合法有效,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。
裁决文书显示,寿光市人民法院审查了双方微信转账、红包来往情况,证实小欧主张的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,通过微信转账、红包支付陈某152385.98元,扣除具有特殊数字的转账,以及陈某归还的款项,余额60734.21元等情况,其中,2022年5月5日陈某确实曾支付小欧的父亲10000元。
本案的一大争议点,在于小欧主张双方达成的为包养协议,约定有陪睡及照顾原告起居等内容,但陈某认为自己仅负责为小欧做饭、调整作息、司机等工作。寿光市人民法院认为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,小欧主张双方存在包养协议,但未提交证据证实,因此对其主张的包养关系,法院不予认定。相反,陈某提出双方系陈某为小欧调整作息时间、照顾生活,与双方陈述及转账记录等证据相吻合,双方之间应为服务协议,法院对该服务协议予以认定。

